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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实验小学建乐校区合班教室项目
2、最高投标限价:25万元
3、建设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实验小学建乐校区
4、主要施工内容:合班教室内主席台及座椅、舞台灯光及音响的采购及安装等施工
二、工期及质量要求
1、本工程工期:20日历天。
2、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三、付款方式
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上级资金到位后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5%。留工程结算审定价的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返还(无息)。
四、结算方式
本工程采用单价合同。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申请人经营范围内具有音响设备的生产或销售及家具的生产或销售资质;
5、投标申请人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6、投标申请人没有正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执行人;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具体如下: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纳税证明材料
5、投标申请人“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截图
七、资格审查
1、招标人将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逐项审查,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原件缺项或不满足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的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2、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投标。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总数不足3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八、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九、公告及报名时间、地点
1、本工程公告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6日17时止。
2、本工程报名时间:投标申请人应于公告时间内上午9时-12时,下午2时-5时至南京通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扬州市江都区长江东路238号江都红星美凯龙三楼)报名,节假日除外。
十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方式
1、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应于2025年10月16日17时前至南京通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扬州市江都区长江东路238号江都红星美凯龙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2、资料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其他事宜
1、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或履约保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2、免责条款:投标申请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对工程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工程所介绍的内容由招标人提供,仅供参考。
3、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公告发布在学校官方微信、扬州市江都区政府政务公开网站。
扬州市江都区实验小学
2025年10月10日